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凯迪生态债权受偿方式》《碳减排量开发预备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四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表决采取微信、短信、电子邮箱、EMS快递等方式进行,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后部分债权人因内部审批流程尚未完成,无法按期进行表决,而向管理人申请延期提交表决结果。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相关债权人申请,将表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30日。现表决票提交时间已届满,管理人将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表决票的发放、回收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计399户,管理人共发放表决票399张,于投票截止日收回表决票82张。按照表决规则,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人数为82户。
二、表决结果统计情况
1.《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情况
同意:7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5.12%,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计155012123.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5.13%。
反对: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3.66%,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计17476062.2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47%。
同意该方案的债权人人数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议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凯迪生态债权受偿方式》的表决情况
⑴方式一:以股抵债清偿
同意:2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31.71%,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计18307757.6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87%。
⑵方式二:现金打折清偿
同意:4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56.1%,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计135962895.2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5.9%。
⑶方式三:现金结合以股抵债清偿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6.1%,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计1136200.22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0.55%。
同意“方式二:现金打折清偿”的债权人人数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3.《碳减排量开发预备方案》表决情况
同意: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2.68%,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计155333788.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5.29%。
反对: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6.1%,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计17478480.4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47%。
同意该方案的债权人人数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碳减排量开发预备方案》议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4.《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情况
同意: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2.68%,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计154997868.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5.13%。
反对:4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4.88%,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计17485347.0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48%。
同意该方案的债权人人数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议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