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通元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宿迁通元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为尽快完成通元大厦验收办证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宿迁通元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开遴选通元大厦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通元大厦A座、B座商业房地产位于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洪泽湖东路,建于2015年,地上共计7层(局部七层),1-7层建筑面积8766.88平方米,用途为商服,负一层3511平方米,用途为人防。经检测,通元大厦消防工程存在数十处未施工、未按规范施工、已施工部分发生故障、损坏等问题,至今未报验,需要整改、维修和后续施工。
二、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范围为通元大厦需要整改、维修和后续施工的全部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请查看现场),具体工程量由参选人根据图纸、现状,按通过消防安全验收的标准自行测算。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调试、包检测、包通过消防验收。
三、参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取得建筑消防工程专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因投标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以及必须未处于责令停业、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能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须知
(一)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二)了解项目情况的联系方式:管理人提供电子版图纸,请与石律师联系,电话18451492008;需要看现场的,请与程经理联系,电话13815777182。
(三)在2023年4月30日上午11时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便于管理人核对查验。
2.包括工期、工程款总额的报价方案,其中工期不超过15日,工程款总额不超过95000元(含检测、评估费用),且为含税的固定总价。否则,不予评选。
3.无不良记录及未处于责令停业、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需以书面形式装订成册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标识“参选消防施工”, 其中报价方案须用档案袋密封。
五、评选方式
管理人于2023年4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当场拆封、审查参选文件,公开各参选人报价方案。参选文件合格的,按以下标准选定施工单位。
1.报价最低;
2.报价相同,工期最短。
3.不参加评选的不影响报名效力,评选地点为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律师 电话18451492008
通讯地址: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沭阳县上海南路与学院路交叉口,新城市商业广场B座四楼)。
宿迁通元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