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遴选华辉新城续建工程施工企业的 公告

2023-08-03 18:00:51 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139

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遴选华辉新城续建工程施工企业的

公告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1111日裁定受理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与宿迁瑞元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联合担任管理人。为推进华辉公司破产清算工作进程,解决华辉公司开发建设的华辉新城小区未完工程问题,维护债权人和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华辉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管理人依法向社会公开遴选垫资续建施工企业,并将相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辉新城小区续建工程(含整改、加固)

2.项目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699

二、续建工程范围及要求

1.工程范围:详见《华辉新城续建工程量清单》

具体工程量和造价由参选人根据图纸、现状,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自行测算。

2.工期:18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其中二期的土建中供电、消防,以及供水、供气工程须在20231220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3.中标价负担款项:中标价中包含须由中标人自行清偿华辉公司前期拖欠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给水安装工程款(具体清偿金额由中标人与联合公司商定)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水、电、气、消防工程的调试、检测、通过验收、评估。

5.协调配合:因居配电力工程和消防安装工程已分包,对于涉及到招标清单中单体建筑的供电、消防工程项目,中标人必须提前与居配电力工程和消防安装工程承包人联系对接,并按照现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否则,如导致供电、消防工程不能通过验收,中标人应无偿对所做工程进行整改,且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信条件

1.投标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投标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的证明,并同意无利息全额垫资进行续建。

4.投标人自愿清偿华辉公司前期拖欠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给水安装工程款。

5.投标人须缴纳保证金 200 万元,该保证金汇入下列管理人账户。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遴选工作结束后3日内退还。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或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名: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50277860063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新区支行

四、投标报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5277619.31(含税),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应根据清单内容,结合图纸、工程现状、以及有关工程的现行施工标准和规范,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定将不再调整,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1.招标清单中所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 工程量综合单价综合合价、总价等内容与图纸、工程现状不一致的,亦不作纠正,且报价一经确定将不再调整,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取消招标清单内的某些项目,并从中标价中扣减被取消项目的工程造价(扣减工程造价金额=该项目清单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此风险,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或调整造价。

同样,管理人根据需要,有权在招标清单外增加工程项目,增加项目的造价=增加项目的定额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现场查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施工内容、气象条件、交通条件、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临水、临电等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中标人不得以未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及自身经验、能力不足等理由,拒签中标合同或提出工期、费用索赔。

4.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小区业主、原施工人或社会其他人员阻碍施工等情形,造成窝、停工等费用或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相关风险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墙、地面污染、破损的清洗、修补费用,以及建渣、垃圾清运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6.中标人的工程款虽列入共益债务,但须在破产财产处置后才能依法予以清偿,其中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自行清偿华辉公司前期拖欠联合公司的工程款、一次性垫付供水、供气续建工程款等,相应的成本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提出索赔或调整造价。

六、了解项目情况的联系方式

查看图纸(电子版)、获取《华辉新城续建工程量清单》,以及参加管理人定于2023810日上午1030集中组织现场查勘、答疑(仅此一次)的意向投标人,请与石律师联系,电话18451492008

七、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现场提交。

注: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达管理人的联系人。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单位名称以及项目名称,且必须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2.报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新城市商业广场(上海南京与学院路交叉口)B座四楼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及电话:石律师,18451492008

4.报名截止时间:2023813日上午11时前。

八、提交的文件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二)投标文书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包含工期、工程款总额的《投标报价方案》(原件),总工期不超过180日历天,其中二期的土建中供电、消防,以及供水、供气工程须在20231220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工程款总额不超过15277619.31,且为含税的固定总价。否则,不予评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3.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等)及进度承诺书(原件);

4.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两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九、选聘方式

管理人于2023813日上午1130分在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当场拆封、审查参选文件,公开各参选人报价方案。未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文件无效,不予参评。

投标文件合格的,按最低价确定续建工程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十、特别提示

1.华辉公司可追收的破产财产具有不确定性,且追收难度大(绝大部分房屋需要诉讼追收),到破产财产拍卖成交后,依法清偿作为共益债务的工程款,需要很长时间,且垫资和工程款均无利息,对此存在的风险和资金成本,意向投标人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2.中标人必须自行清偿华辉公司前期拖欠联合公司的给水安装工程款,且清偿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华辉公司或管理人主张权利。

3.本工程关涉维稳、业主人财安全和债权人利益,续建过程中施工企业不得停工。否则,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施工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已发后的续建费用在后手续建企业的工程款全部清偿后,再予结算。

4.本遴选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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