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单位的公告
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单位的公告
为推进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进程,需对该公司开发的位于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699号华辉新城小区部分房屋进行房屋质量鉴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管理人现将鉴定项目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报名参与。
一、项目需求
1.鉴定范围:对华辉新城小区17#、18#、19#楼及裙楼(建筑总面积约47300㎡,以实际为准)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2.鉴定时间:服务单位须在15个工作日完成该项服务并出具报告。
二、服务费
鉴定服务费不高于5元/㎡(含税固定单价),面积按实结算。
三、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须具有相应的房屋安全鉴定资质和固定办公场所;
2.已在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被纳入《宿迁市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登记名录》;
3.与本委托项目不存在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应当回避的事由;
4.报名单位和指派参与服务的工作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5.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信用惩戒;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能,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须知
(一)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了解项目情况的联系方式:查看图纸(电子版),请与石律师联系,电话18451492008;需要看现场的,请与郑律师联系,电话13515179723。
(四)在2023年3月15日上午11时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等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便于管理人核对查验。
2.报价方案。报价服务费不高于5元/㎡,且为含税的固定单价。否则,不予评选。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需以书面形式装订成册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标识“参选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其中报价方案须用档案袋密封。
五、评选方式
管理人于2023年3月15日上午11时30分在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当场拆封、审查参选文件,公开各参选人报价方案。不参与现场评选的不影响报名参选的效力。
参选文件合格的,按最低价确定鉴定单位,并签订合同。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律师联系,电话18451492008。
通讯地址:沭阳县广州路382号中国人寿九楼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
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