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贝雅特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告知
2020-06-13 16:57:16
江苏贝雅特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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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告知书
2020年5月26日,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江苏贝雅特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作为江苏贝雅特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2020年7月16日前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申报材料清单载明的所有文件,包括债权申报表等,请债权人登录“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官网(网址为:www.mingdianlaw.com)或微信公众号(名典律师),下载申报文书样本,并按要求提供填写。
三、申报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苏省沭阳县广州路382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楼九楼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张律师,电话15751561129;周律师,电话13809090536。欢迎预约。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7月23日上午9:30时在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召开,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时请携带有效证件。
特此告知。
江苏贝雅特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